年2月初,我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則廣告(不是個人自由發的,而是通過平臺審定、付費后發的),宣稱可以去掉斑點,而且是各種斑,即上述圖片中涉及的各種斑點。這款產品叫“祛斑霜”,
廣告的開頭是一段視頻,演示產品的祛斑效果:一支祛斑筆,在臉部斑點處一抹,斑點就神奇地消失了!
這個好呀,我要的正是這個,于是趕緊下單買了兩支。
價格倒是不貴,兩支69元。如果一次買4支,更便宜,99元。
幾天后收到貨,如獲至寶,心想,斑很快就沒了,自己又可以青春年少、光彩照人了!
隨貨到達的還有銷售方的聯系方式,于是我加了對方微信,微信名為“皮膚管理師晨曦”。
很快,晨曦告訴我產品使用方法,并且提示:皮膚的平均代謝周期為28天,請早晚堅持使用至少28天。
一開始我有點疑惑:你們的廣告中不是用筆一涂斑點就消失了嗎,怎么現在又變成28天了呢?廣告中可沒有說需要28天啊。
后來我又想,廣告的夸張司空見慣,認了。可能祛斑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,28天就28天吧。只要28天后斑點能去掉,或者變淡,也是一件好事。
于是,我遵囑每天早晚兩次,認真涂抹。我臉上一共有3個斑點,因考慮到“傷其10指不如斷其一指”,所以天天主攻一處斑點,期待畢其功于一役。
但是,28天過去,甚至一個月過去好幾天,臉上的斑點竟然巋然不動!
28天前后對比
咋的了,敵人那么頑固嗎?我的努力一江春水向東流了?
于是,趕緊去找救星,這一天是3月13日。下面是我跟晨曦的微信對話截圖↓↓
顯然,對方的回復有兩個意思:一、28天是平均數,具體因人而異,也就是說,我需要更長時間;二、堅持下去,會有“淡化”效果的。
我又疑惑了:不是叫“祛斑霜”嗎,不是宣稱“祛斑”嗎?咋又改口說“淡化”了呢?
這產品靠譜嗎?我得去查查。
打開國家藥監局的官網,輸入“采潔祛斑霜”,沒查到;其生產廠家是廣州市采潔化妝品有限公司,許可證編號為粵妝20161537,這下查到了。
也就是說,如果我買到的不是假冒產品,就沒事。但查詢的備注中說: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未組織對本產品所稱功效進行審核,本批件不作為對產品所稱功效的認可。”也就是說,生產廠家對產品的功效負責。
然后我又發現另一個問題。該產品的外包裝最下部有條碼信息,我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,打開后發現這樣一個結果。
廣州植然魅化妝品有限公司?采潔祛斑霜這個產品的商標的確叫植然魅,但它的生產廠家叫廣州市采潔化妝品有限公司。這家植然魅化妝品有限公司的名字為什么會出現在這里?
更有甚者,掃碼顯示的“規格”為105克,而我買的祛斑霜規格為15克,顯然不是一碼事。這是為什么?后來經查詢,發現上述條碼的注冊產品名稱為“竹炭牙膏”,這又是咋回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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